上海大学美高梅官网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创建时间:  2021/01/22  许毅   浏览次数:   返回


各位老师:

学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全面启动, 为切实做好基金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项目申报数量和质量,现将2021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其他类型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二、进度安排

本年度基金申报工作分如下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申报通知 (2021.01.22—2021.1.31

请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之前,仔细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度项目指南》、各类项目的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 (可登陆isis在线填报系统后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见附件二),以符合各类项目的申报要求,避免初筛。

第二阶段 申请书撰写 (2021.1.22—2021.2.20

申请人撰写申请书初稿(参考2021指南);

第三阶段 人才和重点项目评阅(2021.2.17—2021.02.25

各有意申报优青、杰青、重点项目的教师可自愿将申请书初稿,发送到基础处邮箱:shulinglin@shu.edu.cn。基础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阅,给出评阅意见。

第四阶段 申请书修改和完善 (2021.02.21—2021.02.25

在自愿的基础上,申请人(特别是面上、青年项目)可找校内专家(不一定是学院的,但是校内的)对基金项目进行评阅建议,给出评阅意见,申请人根据专家提出的建议修改和完善申请书。申请人请在225之前将校内评审专家名单和评阅意见发送至 r.jin@i.shu.edu.cn

第五阶段 申报书形式审查 (2021.02.25—2021.03.01

请于2021225之前基金委网站提交申请书,学院将统一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有问题的返回修改(包括电子版),汇总各类项目申请书。由于基金委系统后台处理需要一定时间,请各位老师注意时间节点,尽早提交申请书。需要修改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退回。

学院科研秘书: 金荣 

第六阶段 2021310日(提交正式版,电子版校内截止时间为23:00

各项目申请人请于31023:00前提交正式申请书,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逾期递交的申报材料科研管理部不予受理。

第七阶段 2021310—2021318日(学校形式审查)

科研管理部将对所有电子版申请书进行再次审核并将有问题的退回、修改并提交。

科研管理部联系人:束老师 shulinglin@shu.edu.cn  66135398

 

上一条:关于申报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发布上海市2021年度扬帆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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