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1/01/26  滕晓黎   浏览次数:   返回

各位老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2021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分为面上项目和原创探索项目,均为单位限项,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美高梅官网市自然面上限额2,探索类项目限额1项


一、征集范围

专题1 面上项目

支持目标:加强上海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自由探索,提升创新策源能力。

执行期限:202141日至20243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

专题2 原创探索项目

支持目标:进一步引导和激励优秀青年科研人员提出学术新思想,开展风险性强、原创性强的基础研究工作。申报单位需阐明项目的原创性特点、意义,以及对该项目的支持情况等。

执行期限:202141日至20243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


二、 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申请者条件:

1)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的在岗科研人员;

2探索类项目的申请者年龄应未满40周岁(198111及以后出生)。

4、限项说明:

1面上项目已作为项目责任人主持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2探索类项目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32019年度和2020年度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基金未获资助的,2021年度暂停申请一年;

4)规培生、在站博士后不能申报2021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仔细填写申报书(学院评审版)并在2021241600前将电子版发至金荣,以便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排序上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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