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市2021年度扬帆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0/12/23  许毅   浏览次数:   返回

各位老师: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扬帆计划项目申报启动。

一、征集范围

支持目标:选拔和培养一批崭露头角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鼓励其进行原始创新和大胆探索,尽快成长为上海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

执行期限: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

项目负责人要求:

1.申请者年龄应未满32周岁(1989-01-01及以后出生)

2.作为项目负责人已获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支持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3.师资博士后、医学规培生原则上可申报2021年度扬帆计划项目,并纳入单位申报限额,请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并出具申报人出站或规培期结束后留职本单位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各单位自行拟定,签字盖章。

4.鉴于在站博士后一般是2年培养期,在站时间不能覆盖扬帆计划项目合同执行期,原则上不能申报2021年度扬帆计划项目。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

5.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21年度扬帆计划项目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学院申报限额1名。申请教师请填写离线版申请书和汇总表上交学院,学院截止时间:2021年1月2日(周六)。

联系人:金荣



 市科委“扬帆计划”项目申请书(V1.0版).doc

 2020-12-21 扬帆项目申请人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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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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