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务部〔2024〕19号)

创建时间:  2024/08/12  顾俭   浏览次数:   返回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9 号)(附件1)要求,现开展上海大学“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和要求

1.推荐教材要求2022年12月以来,国内出版、修订或重印(以版权页的本次、印次时间为准),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以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查询截图为准,如CIP数据中无“教材”字样的,须提供内容提要或前言或后记中可以证明本书为教材的相关内容材料)。马工程重点教材、高职、成人高等教育、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等不在推荐范围内。

2.推荐教材分“单本”和“全册”两种类型,不受理系列教材推荐。原则上教材由其第一主编(作者)所在高校申报

3.推荐教材在各类高校或专业领域选用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原则上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实践可累计计算)。应兼顾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的教材。

4.每个学院限额申报不超过2种教材。入选“十二五”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上海大学为第一单位,须提供佐证材料)和获得首届全国优秀教材奖(上海大学为第一单位)的教材不在限额内。

5. 其它推荐范围、遴选条件和推荐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二、 推荐程序和评选方法

1.各学院须做好院级申报、审核和择优推荐工作,申报教材须以学院为单位,根据申报额度,经过遴选和公示等程序,向教务部推荐报送。

2.若教材已通过出版社或其他渠道申报,切勿重复申报。

3.教务部在收齐材料后,经过预审、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后,确定推荐名单并上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三、材料报送

1.纸质申报材料提交。申报的老师请按照各类通知、《“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书》(附件2)和附件清单要求(附件3-5),提供完整的已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章、行政章和出版社公章的《申报书》、必要佐证材料以及纸质教材样书,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学院申报汇总表》(附件6)一份,于8月22日提交至环化楼510办公室。

2.电子申报材料提交。各类已完成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和学院汇总表须扫描并打包于8月22日13:00前发送至gujian@shu.edu.cn,逾期不再接收新的申请。

3.学校确认推荐名单后,将开展后续申报平台线上填报和最终版材料提交寄送工作,相关内容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书》

附件3:《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

附件4:《图书编校质量自查结果记录表》

附件5:《专家审查意见表》

附件6:《学院申报汇总表》

  • 附件【0809附件1-6.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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