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选派工作,结合项目申请时间安排,现决定启动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多介质环境污染控制和协同降碳创新人才国际合作培养”第一批人员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旨在支持国内院校与国外一流院校、科研院所之间的高水平合作项目,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双方围绕优势学科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多介质环境污染控制和协同降碳创新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由高级访问学者、访问学者、博士研究生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组成,每年共可派出8人,留学单位包括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西班牙国家研究委员会、马德里自治大学及日本东北大学,均是与学院建立高水平深入合作的国际知名院校。此项目的开展将加大对师生海外交流的资助力度,进一步深化学院师生开展高水平海外学术研究和有深度的学习实习活动,拓展访学师生的国际视野,并大力提升其学术创新能力,着力塑造学校的国际化形象。
项目名称 | 留学国别 | 留学单位 | 选派专业大类 | 留学身份及规模 | 学费资助内容 |
多介质环境污染控制和协同降碳创新人才国际合作培养 | 澳大利亚 | 悉尼科技大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 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学 | 高级访问学者 1人/年; 访问学者2人/年; 博士研究生 2人/年;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3人/年 |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留学基金委规定) |
西班牙 | 西班牙国家研究委员会 |
西班牙 | 马德里自治大学 |
日本 | 东北大学 |
二、选派人员类别
年度选派具体类别和规模为:
1、高级研究学者1人,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2人,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博士研究生2人,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
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3人,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选派专业
专业大类: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
专业小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学、有机化学
四、选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素质优秀,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2.外语条件要求
满足留基委规定的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57。如申请时尚未满足外语条件,可先行申请,于提报留基委前,准备好符合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的相关语言证明。
3.不存在以下情况: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或未通过当年专家评审。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二)各类别选拔条件
1. 高级研究学者:
(1)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2)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实际工作中取得过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4)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公共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强,勤勉敬业,改革创新意识强,工作作风好;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教学科研等工作实绩突出;
(5)多人申报时按绩效从高到低排序。
2. 访问学者:
(1)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工作年限: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4)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公共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强,勤勉敬业,改革创新意识强,工作作风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教学科研等工作实绩突出;
(5)多人申报时按绩效从高到低排序。
3.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须为项目单位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职工作人员。获批项目明确为中外双博士项目的,申请人可为项目单位在读博士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职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校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
(4)成绩优良。
4.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校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
(4)成绩优良。
五、申请程序及日期
个人申请—个人材料准备—学院审核推荐--学院公示—报研究生院和人事处)--国家留学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研究生院和人事处审核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2月16日前 | 个人申请 | ①教师:《上海大学2024年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计划汇总表》(附件1);《上海大学因公长期出国计划申请表》(附件2)发送至滕老师txl1101@shu.edu.cn ②学生:按照附件3准备材料及《2024年美高梅官网创新项目研究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至宋老师szjnmg@126.com |
2月16日前 | 个人材料准备 |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54) 博士、联培博士(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55) |
2月19日前 | 学院审核推荐 | 评审并排序 |
2月24日前 | 学院公示 | 公示5个工作日 |
2月28日前 | 材料报人事处或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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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10日 | 网上申报 | 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申报 |
3月20日前 | 材料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 研究生院和人事处进行网上审核并提交, 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
更多关于人员申报相关内容,请参考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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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