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自然】关于填写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2/09/13  金荣   浏览次数:   返回

各位老师: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结果已公布,请获资助项目负责人近期注意查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学部的邮件通知,及时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简称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查阅获资助项目批准通知书并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现将计划书填报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在填写计划书时,请根据项目类别,仔细阅读计划书中第一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同时结合各学部发送的计划书填报通知邮件,认真填写;

2、面上项目、青年基金、联合基金等其他类型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非评审意见)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3、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原创探索计划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填写研究(研制)内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仪器研制的技术性能与主要技术指标以及验收技术指标)或缩减研究(研制)内容。此外,还要突出以下几点:

(1)研究的难点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或仪器研制风险),拟采用的研究(研制)方案和技术路线;

(2)项目主要参与者分工,合作研究单位(如有)之间的关系与分工,重大项目还需说明课题之间的关联;

(3)详细的年度研究(研制)计划。

青年基金实行包干制,资助经费批准时不再区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在提交计划书时需签署承诺书。

6、根据项目批准金额(即直接费用)填写项目资金预算,计划书的经费预算相对于申请预算经费不宜变动过大,变动过大的栏目需详细说明理由,其中的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金额不应高于申请书中相应金额。

请在预算说明书中详细说明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有合作单位的项目,需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额度进行单独说明,若不外拨,请直接写明“经与合作单位协商,不外拨资金”。

预算说明书请下载系统中计划书模板,不可使用申请书模板。

注意:预算制项目计划书资金预算表中仅体现直接费用情况,间接费用部分待基金委核算完成后会统一告知学校,由学校统一办理入账。电脑、打印机、硒鼓、打印纸等办公用品不属于直接经费支出范畴,请勿在计划书中体现。

7项目负责人请于9月26日16:00前在线提交计划书,提交后请关注自己的isis系统或邮件通知,因科研管理部需要审核,如被退回,请及时按退回意见修改。

如基金委退回要求修改的,请在10816点前完成修改提交工作,重新上传提交;

8、待计划书状态变为“基金委已审核或等待基金委审核”,请项目负责人打印一式两份计划书(双面打印),本人签字后于10月9日16点前递交至学院科研秘书处(环化楼801B),科研秘书收齐后统一盖章并递交至科研管理部,科研管理部将于10月17日前将盖好依托单位公章的计划书递交至基金委;

注意:由于全面实行无纸化,所有人递交计划书纸质版的时候同时需递交一份申请书签字盖章页,有合作单位的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订在一份计划书后一起递交。签字请使用正楷字体。

9、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保证提交的计划电子版和纸质版的版本号一致

10、申请书中依托单位公章、计划书中财务公章、科研管理部公章、依托单位公章将统一由科研管理部负责申请,届时将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加盖。

科研管理部联系人:束老师66135398shulinglin@shu.edu.cn

美高梅官网

2022-09-13

上一条:【国自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非集中申报项目汇总(更新中)

下一条:美高梅官网党群接待日公告0916

© 版权所有 :美高梅·MGM(中国)官方网站    沪ICP备09014157   沪公网安备31009102000049号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44   电话查询
 技术支持: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