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通知,按照《上海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上大内【2017】43号文),现将2021年高校师资博士后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博士后进站时间一般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且进站时签订了博士后工作协议;
3、学院要按《上海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标准遴选,已经进站12个月需达到博士后“泮池计划”中期考核合格要求。
4、已申报2021年度“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的博士后人员,可申报本项目,如获中“上海市超级博士后”,将不再列入本项目资助。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向所在学院科研秘书提出申请,并于10月29日15点之前提交《上海大学师资博士后申报表2021》、《2021年度高校师资博士后申报汇总表》以及相关佐证资料至邮箱r.jin@i.shu.edu.cn。
(二)学院遴选排序后,将报送《2021年度高校师资博士后资助对象申报汇总表》和《上海大学师资博士后申报表2021》至博管办。
附件:
1、《2021年度高校师资博士后申报汇总表》
2、《上海大学师资博士后申报表2021》
相关文件 — 关于修订《上海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的通知(上大内〔2017〕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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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