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科技伦理委员会自2019年成立以来,受理了因项目申请、文章发表、问卷调研等相关科学研究开展需要的科技伦理申请,现为规范伦理审查和科研人员的职业行为,尊重和保护人类受试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实验动物福利,就上海大学科技伦理申请注意事项做出以下说明:
本校单位和个人从事生物医学实验以及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涉及人和动物及其他相关涉及科技伦理的相关教学、科研活动,根据科学研究的需要,均应事先申请进行与科技安全(生物信息安全、数据安全等)相关的伦理审查工作,经科技伦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进行,并接受科技伦理委员会监督检查。
一、涉及人的伦理审查注意事项
1.所有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活动均应当接受伦理审查,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是指以人为受试者或使用人的生物样本、数据的研究活动。
2.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应当尊重受试者的自主意愿,同时遵循有益、不伤害、公正和保护隐私的原则。
3.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应当符合合法合规、知情同意、控制风险、公平合理、免费和补偿和赔偿、保护隐私、特殊保护、公共利益原则。
二、涉及动物的伦理审查注意事项
1.对于所有涉及动物实验的研究,为了维护实验动物福利,规范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和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在申报之前均需要完成实验动物的伦理审查,必须在得到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之后才可以开展。
2.动物实验伦理审查,是从研究的必要性、设计的科学性、操作的规范性以及对实验动物福利的保障情况等方面审查实验方案对生命伦理要求的符合程度。对校本部所有实验动物、动物实验相关的活动,从使用动物品种、数量、福利、人员资格、培训、可行性、真实性、安全性等方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上海大学伦理审查程序进行审核和裁决。
3.有关实验动物的研究以及各类动物实验的设计、实施过程都应符合动物福利和伦理原则。研究者应注意和确保其妥善解决其可能面临的伦理问题,通过综合评估人类利益和动物福利,解决动物实验研究和伦理道德的冲突,保障实验动物福利,促进人道使用实验动物。
三、上海大学科技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流程
(一)科研项目申请阶段的伦理预审流程
1.申请:因科研项目申请需要申请科技伦理审查的单位或个人,向科技伦理委员会提交项目申请书作为伦理预审材料。
注:附件材料需要经学院备案由科研秘书上交至科技伦理委员会秘书单位。申请材料每星期一集中受理一次,如需申请还请各位老师按照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
2.审查:项目申请受理后,科技伦理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对于重大或有争议的项目,可以适当延长审查期。
3.结果反馈:形成审查决议后,由委员会主任签发,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伦理预审查结果送达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秘书。
(二)已立项科研项目及其他科学研究开展的伦理预审流程
1.申请:申请科技伦理审查的单位或个人,向科技伦理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附件一:上海大学科技伦理审查申请表》
《附件二:科技伦理审查所需附件材料》
(附件下载请至科研管理部“下载专区”)
注:附件材料需要经学院备案由科研秘书上交至科技伦理委员会秘书单位。签字盖章版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技伦理委员会秘书单位邮箱,纸质版交至行政楼科研管理部506室。
申请材料每星期一学校集中受理一次(学院每周收集截止时间为周五15点),如需申请还请各位老师按照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
2.审查:项目申请受理后,科技伦理委员会在10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对于重大或有争议的项目,可以适当延长审查期。
3.结果反馈:形成审查决议后,由委员会主任签发,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伦理审查结果送达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秘书。
相关内容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科研管理部 66135398,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