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上海大学十大学术进展”评选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2/11/28  金荣   浏览次数:   返回

各位老师:

为了展现上海大学“双一流”建设取得的学术成就,提升我校学术声誉和学术影响力,营造创新学术氛围,培育卓越学术文化,上海大学学术委员会将组织开展“第二届上海大学十大学术进展”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征集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与参评要求

参评“第二届上海大学十大学术进展”的成果是对解决基础科学问题、破解卡脖子难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有重大意义,对服务国家和长三角建设做出重要贡献,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重大影响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成果,所属领域包括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会科学或与之相关的交叉学科等。

参评成果应是以我校为主要完成单位取得的学术成果和研究进展;或者由我校师生参与国内外重大合作研究,且我校师生在其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研究进展。成果完成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参评的成果应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伦理要求,且不含涉密内容。

二、组织单位

上海大学学术委员会、党委宣传部、对外联络处、科研管理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团委。

三、征集方式

“上海大学十大学术进展”的征集采取学院推荐和专家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坚持高标准,宁缺毋滥。参评项目需填写《第二届上海大学十大学术进展推荐表》。

渠道一:学院推荐。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组织推荐,各学院推荐上报的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2项,每位参评人限制申报1项。

渠道二:专家推荐。专家推荐可由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或同行专家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项目要求有3名及以上委员联名推荐,且每位委员参与推荐不超过2项;同行专家推荐项目要求有5名及以上本领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联名推荐。

四、评选方式

1.学院申报若不多于2项,将直接上报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参与评审。若申报超过2项,则进行院内遴选,遴选结果将在学院内部网公示,并上报学校。

2.上报学校后,推荐项目经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形式审查后成为候选项目,进入评审环节。评审环节包括公众评审和委员评审两部分。

(1)公众评审包括师生投票和特邀专家评审等。邀请广大师生、校友、专家及社会人士,在规定评选期限内,对候选项目进行评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根据评审情况进行排名,选取一定数量的项目进入下一轮委员评审。

(2)委员评审是指校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对候选成果进行评审。委员采用现场书面评选形式,对候选项目进行评价。最终评出“第二届上海大学十大学术进展”10名,“第二届上海大学十大学术进展提名”10名。

五、材料递交

1. 请申报人于11月29日上午10点之前先和科研秘书报备并领取推荐表电子版,填写推荐表电子版(包括推荐意见并做成扫描件)于11月30日16点前发送给科研秘书,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

2. 学院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并将推荐表电子版(包括推荐意见扫描件)在12月5日前发送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汇总的推荐项目经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形式审查后,由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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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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