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即将启动,现将有关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2、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赴英国的访问学者可按规定申请报销不超过1000英镑的Bench Fee。
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学校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
三、申请时间和留学资格有效期
2018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第一批4月1日至15日,第二批9月10日至20日。
第一批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8年12月31日,第二批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9年3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已获准纳入学校2018年推荐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计划。
2、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3、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4、申请时须已获得外方合作者简历。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5、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重点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其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进行课题研究与科研合作。
(二)类别要求
1、访问学者
年龄不超过45周岁(应为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博士后
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为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五、申请办法
列入学校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计划内的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并按照《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
受理机构统一填写:上海大学。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六、需正式提交的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依托项目在研证明(依托项目为校级的,须为主持;校级以上的主持、参与皆可)、科研成果清单;
7、外方合作者简历;
8、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如无可不附);
9、《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由教师所在学院填写,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申请人需向学校提交一套上述书面申请材料、《专家评审意见表》、和个人《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七、我校受理工作安排
1、接受申请材料时间为:
2018年4月1日至15日
2018年9月10日至20日
2、联系人:张雪剑 联系电话:66134915-8002 电子邮箱:zhangxuejian@shu.edu.cn
附件:
1、《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2、《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3、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4、201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
5、外语合格条件
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