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举办上海大学第十二届“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创建时间:  2018/10/15  滕晓黎   浏览次数:   返回

《关于举办上海大学第十二届"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上大团[2018]9号,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后,经竞赛组织委员会充分调研和协商讨论,针对其中一些具体执行问题,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通知》中竞赛时间安排具体如下:
2018年10月12日至10月26日 第一轮网络申报
2018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 学院评审立项,学校立项作品资助培育
2018年11月1日至11月16日 第二轮网络申报
2018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 学院评审立项,学校立项作品资助培育
2018年11月24日至12月14日 第三轮网络申报
2018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 学院评审立项,学校立项作品资助培育
2019年2月25日至3月22日 三轮立项作品校内选拔赛初赛
2019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 校内选拔赛复赛和决赛
报名网址:"挑战杯"官方主页(http://www.tiaozhanbei.net/


二、关于《通知》中项目作品资助及获奖设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建议院系举办院系选拔赛或评审会。根据各学院的申报作品数量、质量以及筹办组织情况,组委会下发办赛和评审组织经费。经费1000元、2000元、3000元三档标准,联系单位5000元。现在由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自然科学类项目)、社会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作为联系单位。
2、为鼓励教师、学生积极参与,本届"自强杯"竞赛将对院系立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院系立项资助需网上公示并提交书面证明一式三份(参照附件范本),组委会对学院提供的项目培育经费给予1:1配套(配套经费单个项目不超过1万元),经费下拨采用发票报销的方式由院系统一操作,组委会配合财务部门全程把关经费使用的规范性。
3、参照往届奖励办法,本届比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分别奖励人民币2000元、1500元、1000元和500元。晋级同届"挑战杯"市级竞赛和全国级竞赛奖励另行通知,对获取校、市、全国级奖励的同一成果,以最高一级给予奖励,不重复获奖。


三、关于《通知》中组织设置补充通知:各院系要成立由分管科研或教学副院长、院党委副书记、院团委书记及有关师生组成的工作组,做好本院系教师和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并收集科技含量高,有理论功底,能代表上海大学水平的参赛作品。学院成立由5名以上专家组成的专家指导组,负责具体指导相关作品。专家组可以由已确定申报作品的指导老师、校内各院系专业教师、校外相关科学领域专家组成;并确定相关教师、学生骨干联系人负责与秘书处的联系工作。工作组、专家组、联系组名单于通知下发7个工作日内(10月19日前)提交至赛事组委会备案,并作为各院系组织工作评优考核指标。


四、关于《通知》中报名方式的补充通知:秘书处已安排赛事报名和在线管理的线上培训和答疑,并于10月-12月期间举行"挑战杯"竞赛的系列培训沙龙活动。请各院系学生骨干联系人务必进入答疑群进行培训,熟悉和掌握赛事网络报名和院系管理操作流程,同时请各院系团委书记做好参赛学员的动员工作积极参与培训沙龙活动。

联 系 人:王智君 66134658-807
联系地址:上大路99号校团委(A楼收发室三楼)
邮箱:sdkechuang@126.com
挑战杯答疑QQ群:

附件1: 《学院第十二届"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资助情况证明》范本
附件2:《学院第十二届"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工作组、专家组、联系组申报表》

上海大学第十二届"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代章)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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