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上海大学第十二届“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

创建时间:  2018/10/15  滕晓黎   浏览次数:   返回


为进一步培养我校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思维、科技能力和学术精神,积极引导广大学生投身学术科技实践活动,经研究决定,将开展上海大学第十二届"自强杯"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暨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
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将于2019年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举办。"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是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权威性的全国性竞赛活动,被誉为中国大学生科技"奥林匹克"。往届"挑战杯"竞赛中,我校师生奋勇争先,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引导和激励我校大学生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的精神,推动我校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同时为选拔出能充分展现上海大学学生学术实力和创新风采的优秀学术成果,迎接即将到来的第十六届"挑战杯"竞赛,现将启动第十二届"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 参赛对象
凡在2019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上海大学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三、参赛资格与作品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9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硕博连读生按照前两年为硕士,后续为博士学历申报作品。
2.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4.发明制作类作品申报时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
5.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参赛作品鼓励参赛学生结合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要求,用建设性的态度和改革发展的眼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典型调查,以小见大,独立思考,了解新情况,反映新问题,体认新实践,研究新经验。深刻认识国情,拓展时代视野,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的理解和把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实事求是、以人为本、与时俱进、艰苦奋斗、勇于创新和科学严谨的精神,锻炼运用科学理论认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为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所作的各类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咨询报告,已被采用者亦可申报参赛,同时附上原件和采用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和鉴定材料等。
6. 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建议考虑学科交叉和累进创新。
7. 参赛作品涉及下述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上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四、竞赛安排
2018年9月初 校团委发布通知征集作品
2018年10月上旬 第一轮网络申报,学院评审立项
2018年10月上旬至11月上旬 第一轮立项作品资助培育
2018年11月上旬 第二轮网络申报,学院评审立项
2018年11月上旬至12月上旬 第二轮立项作品资助培育
2018年12月上旬 第三轮网络申报,学院评审立项
2018年12月上旬至2019年2月中旬 第三轮立项作品资助培育
2019年2月中旬至3月中旬 三轮立项作品校内选拔赛初赛
2019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 校内选拔赛复赛和决赛
2019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 校赛优胜作品进行提升

2019年5月 择优推荐作品参加上海市"挑战杯"竞赛
2019年6月 择优推荐作品参加全国"挑战杯"竞赛
2019年7月至9月 入选全国参赛项目提升
2019年10月至11月 参加全国"挑战杯"决赛

五、项目作品资助及获奖设置(具体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为鼓励教师、学生积极参与,本届"自强杯"竞赛将对学院立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结合实际情况,原则上对学院提供的项目培育经费给予1:1配套(配套经费单个项目不超过1万元,三轮申报不重复资助)。本届比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根据各学院的申报作品数量、质量以及筹办组织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学院予以表彰并颁发自强杯"优秀组织奖"奖牌。

六、组织设置
1.成立上海大学第十二届"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校团委。
2. 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委会主要由校内外相关科学领域专家组成,负责作品的评审和选拔工作。校团委可提供推荐人名单,由学院自行组织动员并成立相关委员会。
3.各学院要成立由分管科研或教学副院长、院党委副书记、院团委书记及有关师生组成的工作组,做好本院系教师和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并收集科技含量高,有理论功底,能代表上海大学水平的参赛作品。学院成立由5名以上专家组成的专家指导组,负责具体指导相关作品。专家组可以由已确定申报作品的指导老师、校内各院系专业教师、校外相关科学领域专家组成;并确定相关教师、学生联络人负责与秘书处的联系工作。

七、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对大学生适应新世纪科技革命和社会进步的新要求,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激发学生的创造热情,激励学生勇于创新、奋发成才的积极作用,要对该项活动予以高度重视,把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作为落实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各学院要认真研究"挑战杯"竞赛的有关规定、要求和历届获奖作品的特点,力求在不断扩大竞赛覆盖面的基础上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2、广泛动员,营造氛围。通过海报、网站等载体和采取召开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竞赛活动对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促进成才成长的积极意义,使广大同学充分了解活动的目的、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良好的学术科研氛围,为参赛作品奠定坚实的数量、质量基础。
3、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加强组织学生参赛的领导工作,认真研究"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作品要求,突出特色,抓住重点。在注重发挥参赛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同时,发挥好指导教师的作用。要有专人负责,积极组织教师团队,指导学生选题,充分挖掘并筛选出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的有竞争力的选题,保证学生顺利完成作品,促使更多优秀作品产生。

八、参赛指导
上海大学第十二届"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织委员会将结合大赛进程,邀请专家和历届挑战杯获奖者,为参赛队伍进行指导,并就比赛的相关疑问进行解答。

九、报名方式(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和培训)
本届校内选拔赛完全模拟全国赛的流程和方式,请有意参赛者务必登陆"挑战杯"官方主页(http://www.tiaozhanbei.net/)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材料(友情提示: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校内选拔以网上报名为准)
线上自动生成电子材料下载并传至邮箱:sdkechuang@126.com,纸质版(一式三份含各类附件材料)(参考附件一)交至学院团委处,由学院团委填写《申报书汇总表》(见附件二)并将作品统一交至校团委。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智君 66134658-807
联系地址:上大路99号校团委(A楼收发室三楼)
邮编:20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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